建设大棚、养殖场和仓储设施前,先核对设施农业用地手续

发布时间:2026-07-24

大棚、看护房、农机具存放、保鲜存储、畜禽水产养殖及粪污处理等设施,并不是租到农地后就可以直接建设。项目动工前建议完成以下检查:

  1. 确认地块现状地类及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;
  2. 确认拟建设施是否直接服务农业生产,是否夹带住宿、餐饮、加工厂房等非农功能;
  3. 向乡镇和县级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部门了解当地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和备案要求;
  4. 在合同中写明审批或备案未通过时的处理方式、设施权属和复垦责任;
  5. 未核实手续前,不宜先行支付大额建设款。

政策参考: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: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

各省实施细则可能不同,具体以项目所在地现行规定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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