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要点
发布时间:2023-11-07
四川省关于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明确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鼓励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、空闲地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。
宅基地审批涉及成员资格、分户条件、面积标准、村级审查、乡镇审批和规划管理。购买、租赁农房或洽谈宅基地相关项目时,应先核实权证和审批手续,不能把宅基地简单等同于可自由买卖的商品房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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